1、新申请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经企业所在地政府工信局(委)签署意见还是经企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答: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企业经当地政府工信局(委)签署意见,省属企业由主管厅局(委)签署意见,驻陕央企直报省工信厅。
2、我们公司注册地在西安,企业技术中心在咸阳,在何地上报?
答:应在公司注册地西安上报。
3、申请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否必须先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答:目前我省只有西安市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其他设区市还没有开展,因此,企业只要符合省级条件,都可以申请省级认定。
4、企业是否成立两年后才可申请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答:申请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成立时间无关,但必须是企业已经有技术中心(研发机构)。
5、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估是否需提供企业领导承诺书?
答:领导承诺书是针对申请第八批省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已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可不提供。
6、子公司或分公司且资金独立核算企业可否申请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答:原则上,只要集团或母公司已是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子公司或分公司就不能再申请省级技术中心,但只要子公司或分公司资金独立核算、且主营业务和集团或母公司不同,就可以申请。
7、“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装订成一册还是与证明材料分开装订?
答:“申请报告”材料中包括:申请报告、评价表、附表、附件、证明材料等,建议装订成一册。注意:要求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全套一份。
8、已认定技术中心本年度评价材料的工作报告中,是否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及实验基本条件等内容?
答:这些内容都是需要的,因为企业在市场经营中,一切都有可能随市场变化,而且政府对企业技术中心实行的是动态化管理。
9、企业基本情况中主导产品指什么?
答:主导产品是指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中产量最大的主营产品。
10、制度建设中基本的几个制度是什么?
答:技术中心规范运行就应有制度保证,而不是人为任意操作,具体制度一般由企业在工作实践中总结,根据需要建立。以下是一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部分制度,供参考:
⑴、技术中心运行制度;
⑵、科技研发经费保障制度;
⑶、人才激励机制;
⑷、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学术带头人、创新团队、人才培养);
⑸、技术中心实验设施基础条件方面的管理制度;
⑹、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和运行制度;
11、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情况具体指哪些方面?
答:信息化内容主要包括软件和硬件两方面,是指在信息化方面能有成效的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信息。
12、企业每年的技术改造投资是否可列入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答:技术改造投资不属于科技活动经费支出范畴,不可列入。
13、20项三级指标是否每项必须填?如果缺项,但总分能够大于70分可否上报?
答:企业填报的是《评价表》中的31项数据而不是《评价指标体系》的20项三级指标。缺项是可以的,如果该项没有数据可填,当然就不需要填了。缺项与能否上报没有必然的关系,得分多少是企业上报材料经过评价指标计算后的分数,而不是能否上报的条件。
14、如何理解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中达到基本要求,只能得基本分?超过基本要求多少才能得满分?
答:指标体系里的基本要求,是最低标准,达到了基本要求得基本分,超过基本要求越多,得分也就越高,直至满分。比如,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数这个指标的基本要求是大于等于1,企业甲有一个发明专利,企业乙有4个发明专利,如果不采取这种办法,两个企业得一样的分,显然有失公允。
15、科技项目、名称、型号有保密内容怎么办?用工作令号行吗?
答:可以用代号等方式表示,也可以省去保密部分。使用你们认为合适的保密方法都可以。
16、科技经费与研发费用有什么不同?
答:科技经费是一个较宽泛的概念,泛指所有的科技活动发生的费用,比如购买原材料、购买设备、培训、会务,人员工资、奖励等,对科技活动的类型和内容没有特别的规定。研发费用的概念相对比较窄,对科技活动的类型与内容有特别的规定,专指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具有创新内涵的一类科技活动。比如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这一类研究发展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17、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在财务报表中体现不出来,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如果目前还没有单独记账,很难从财务报表中体现,需要一笔一笔的分出来再累计相加,耗时费力。如果企业上报了B107-2的统计表,很容易从表中找到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数据。该数据不需另提供证明材料,关键是要有B107-2统计表作为印证该数据的真实性。
18、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用的是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
答:是权责发生制,应以企业财务规定为准。
19、新产品如何界定?新产品销售利润扣除期间费用怎么定?
答:培训资料名词解释部分(22、23页)有详细解释。省里规定,应以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也包括企业自主研发未经政府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一年内的产品。新产品扣除的期间费用按照企业财务规定执行,没有特别的要求。
20、“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有没有具体的时间界限?需不需要有关部门的认可?是否附相关证明材料?
答:该数据是指当年完成的项目数,至于项目的起始时间没有规定,可以是开发周期1年、3年不等。项目中如果是政府主持的项目,要有政府部门的认可(比如,立项、项目验收结题)。项目如果是企业自行开发的,不需要政府的认可。以上所填报项目数在附表3中有详细的填报说明。
21、软件能算用于研发的设备仪器吗?
答:可以。软件是为硬件服务的,按照软件购买原值计算。
22、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300万证明材料如何提供?
答:可以通过提供设备仪器明细清单来证明,清单包括设备仪器名称、原值等内容。当然现场还要进行核对。
23、试验设备必须是技术中心专用设备吗?可否与生产共用?如果共用是否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原则上用于研究与实验发展的设备仪器应该是技术中心专用的,但并不要求不能用于生产,也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24、附表2中对专家的职称有要求吗?有数量要求吗?
答:附表2对专家的类型做了详细的分类,对其他类型专家要求是有详细说明并附上证明材料,其中也包括职称的说明,可以按照附表2的说明填报。关于数量,省上的要求是不能少于4人。
25、我们企业有自己的理化分析室已30多年,但没有国际国家的认证,是否认可?还是先通过认证后才能上报?
答:评价表里要求的是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因此不具备这样资格的实验室就不用填报该项了。
26、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是否要经过审计后上报?
答:如上年度财务报表已进行审计,就将审计资料一并上报;如未进行审计,上报材料中不要求上交财务审计资料。
27、、B107-1表、B107-2表是由我们填写送统计局盖章后装进上报材料吗?
答:大中型企业已向统计局上报过上述两表,经复印后订入材料中上报即可,未向统计局报送过的企业需按两表格式填写后装订材料中上报。?
28、建筑施工企业新产品如何界定?
答:建筑施工企业未要求提供新产品数据。
29、建筑施工企业在“企业科技活动相关费用信息表”中、“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表”中,牵扯金额的数据,比如:人员工资、试验材料等是否需要提供原始凭证复印件?
答: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