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2021年5月省工信厅重新修订《陕西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重要医疗物资保供企业名单》,并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对《国家重点医疗物资保障调度平台(陕西省)》相关数据进行调整。为进一步做好重要医疗物资国家系统数据报送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请各单位及时通知辖区内新进入保供企业登录国家重点医疗物资保障调度平台(以下简称“调度平台”)填报相关数据(具体账号和密码见附件);
二是请各单位于每月1-7日组织辖区所有保供企业(除消杀用品)通过调度平台填报数据;
三是请通知已退出的保供企业自2021年7月起不再填报调度平台相关数据,并感谢企业对重要医疗物资国家系统数据报送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张虹 ?电话:0913-211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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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医疗物资国家系统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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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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